寶尊地天神之后聖母堂全大赦

編:胡健挺OFM( 2006 年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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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:楊幹蓀( Johannes Joergensen )譯:何芳理 錄取自: 《聖五傷方濟各行實》 (香港:香港公教真理學會, 1949 ), 219-237 頁。


Porziuncula 音譯「寶尊地」意譯「小小零碎地」是天神之后聖母堂 Santa Maria degli Angeli (Our Lady of the Angels, Mary Queen of the Angels) 的別號
寶尊地特赦【或大赦】Indulgence of Porziuncula亦亦稱為亞西西寬恕 Pardon of Assisi
寶尊地天神之后聖母堂全大赦- 文獻注釋

聖教會於未准許寶尊地的首堂特赦以前,只准許過有一個完全的特赦,就是准許給那些拿著十字架到聖地去打仗的人們。

這關於十字軍東征的特赦可以稱為聖地的特赦,後來這特赦的範圍逐漸擴大。當時除出征軍人以外,還有因著別的重要原因,不能親自拿著十字架去出征,可是捐助大量的金錢或物資去供給武裝部隊,擁護出征軍人,間接支持十字軍東征的人們,也可以獲得完全的特赦。現在我們需要知道的,就是方濟向教宗所要求的,和有人說他已獲得教宗當面允許的,到底是什麼。

按三友拾遺第 49 章:

方濟有一天偕同馬賽伍( Masseo )兄弟去晋竭何諾略三世【任期為 1216-1227 。】,並為他那塊寶尊地的首堂,懇求教宗恩准朝拜這聖堂的全大赦,如同十字軍東征的特赦一樣。他或許對教宗這樣說:「我希望凡是進到這聖堂裡來朝拜的人,只要他肯發上等的痛悔,妥辦告解,便得全大赦,換句話說,就是從他領洗的一天起,一直到他進該聖堂那一天實際進去的時刻為止,凡是他所犯的罪都被解除,不再受任何懲罰。」

教宗或許使他明白,教廷對於任何教堂不允許有這樣寬大的,特殊的全大赦;或許願意准許如上面所說的普通大赦之一。方濟或許不肯接受,向教宗表示這是天主自己派他來要求的。何諾略三世或許也因為當時受天主的默啟,所以當面就准許了他。或許嗣後各樞機主教是照教宗認為這樣特許實太過份了,聖地特赦也不過如此,似非所宜;所以擬請加以限制,至少須有一個時間上的限制。因而規定每年只能有一天,從前一天的晚禱經起,至第二天的黎明為止,即共計 36 小時的期間。方濟對此決定,或表示滿意。同時教宗問他是否需要書面證明,方濟認為不必要,因為天主自己自能將這事件曉示天下。

貿然一看,這些事實似乎不夠像真的樣子,照理難以置信。不過所有給他作傳記的人都告訴我們,方濟對於那塊寶尊地的愛情是多麼熱烈;同時,我們知道方濟對於感化罪人的心也多麼迫切。根據多默薛拉諾( Thomas of Celano )兄弟所說的,方濟有一天在心靈上看到有各色各種的人,遠遠近近,擁擠不堪,都會向那塊寶尊地的小聖堂裡來。他另外還有一個兄弟,也看到有同樣的情景。

可是我們還想知道的,就是教宗何諾略三世,真的有否同樣口頭的答覆?換句話說,就是如同前面所說特赦的准許,到底有否發生?

我們首先所應密切注意的,就是在 13 世紀最可靠的原始文件中,竟隻字沒有提及關於那塊寶尊地首堂全大赦的事件。薛拉諾兄弟知道額我略九世【任期為 1227-1241 】賜與亞西西聖方濟大殿的大赦。但無論是薛拉諾兄弟自己,或是三友拾遺,無論是朱利安史派爾( Julian of Speyer ),或是隱名佩魯賈,或是文德,都沒有提及這全大赦存在。至於提及這全大赦的著作家都異口同聲說,從 1216 年起,年年在教宗何諾略三世所指定的一天,就是從 8 月 1 號的晚上起,一直至 2 號的夜裡止,獲得這全大赦的朝聖人不計其數。那末為什麼正式的傳記人,始終對此一言不提呢?為何如此保持緘默呢?難道是因為教宗沒有書面保證的緣故嗎?或者是因為厄利亞兄弟以及他的同黨要反對的緣故嗎?因為站在那塊寶尊地,專修神貧德性的兄弟們,是主張嚴格遵守原始會規的;所以不談起這寶尊地的全大赦,是有利於這反對派的。

萬一這個假定是對的話,那末至少在嚴謹派的作者所作的傳記上,如同成德明鏡,或真福方濟及友伴的行實,或聖方濟的小花書上,應當談起這全大赦。無奈在這許多原始的傳記上隻字也沒有提及,這是很可惜的。談到這全大赦的,只有梅爾配奧利( Melchiorri )的意文三友拾遺第 49 章,我在上面已經引過一段。

至於全大赦傳說的來源,大都以良兄弟及方濟其他親信兄弟們所說的為依歸。其中有一個真憑實據,是於 1277 年 10 月 31 日 在阿列佐( Arezzo ),有兩位兄弟,當許多見證人的面前,經過該城正式文書官的簽字而寫成的。這兩位兄弟,一位是阿列佐的本篤( Benedict of Arezzo )兄弟,他在方濟生前,曾與方濟一塊兒生活過的。另一位是阿列佐的雷義愛( Rainerio of Mariano of Arezzo )兄弟,自稱為是馬賽伍兄弟的知心朋友。他們作證:一是方濟與馬兄弟如何到佩魯賈( Perugia )去晉謁教宗,二是教宗如何面對這批准全大赦的特許,三是表示教廷從來沒有這樣輕易准許過。

這真憑實據的內容十分簡括。日期也非常確實,這可以說是一個絕對可靠的文件。可惜它的原本已遺失,惟在亞西西城存有一本,大概是 13 世紀最末幾年的抄件。在伏爾戴( Volterra )手抄本上還有另外一個抄件,內容更為簡短,大概是 14 世紀的抄件。

同時還有其他的證件,也是由於馬兄弟及本篤兄弟口傳而來的,考其內容也沒有甚麼新穎的地方。保羅沙巴底( Paul Sabatier )把這些證件都彙編合印在另一本書上,這本書是巴爾多里( Francesco Bartholi della Rossa )於 1335 年所著的,專門檢討這寶尊地大赦的問題【 Francesco Bartholi della Rossa, "Tractatus de Indulgentia S. Mariae de Portiuncula " (ed. Sabatier , Paris , 1900). 】。這些證件的作者為拉威納的若望( John of Laverna ),或為( Oddo of Aquasparta )亞瓜斯巴爾大的奧多。其較為引起人注意的,就是有一個老年人名伯多祿柴爾法義( Peter Zalfani ),在他年青的時候,曾親自參加那塊寶尊地聖堂的祝聖,並親眼看到方濟立在聖堂裡,手裡拿著一張紙,這張紙在老人的心目中認為是教宗特准的諭令。但是在別的地方,我們知道有人說方濟堅決拒絕有任何書面的憑證。

華丁( Luke Wadding )考查這見證,也是於 1277 年書面寫出的。這表示大赦的恩典自 1216 年起至 1277 年止,整整有 60 年之久,毫無宣傳作用,一任其自然,到現在才開始著手調查。翁布里亞( Umbria )省自 1274 年至 1280 年的省會長是安哲祿( Angelo )兄弟【亞西西省會長,在 1276-1279 期間,被許多教宗的文件提及。】,就是在這位省會長的面前,阿列佐的本篤兄弟與雅各伯卡波利,都來正式作證的。雅谷伯卡波利特別指出良兄弟奉方濟命在他自己的生前,不准宣揚此大赦。惟查良兄弟是在 1273 年逝世的,這表示良兄弟沒有嚴格遵守這禁令。

在這時期以前,還有一位法勃利亞諾的方濟( Francis of Fabriano )兄弟,也自己說曾往寶尊地去獲得這全大赦,並親自聽到良兄弟說起這大赦的故事。但法勃利亞諾的方濟兄弟用書面敍述此事為時較遲,大概是他臨終的前幾年。因為他同時引證一份文件,這文件不會在 1310 年以前的。法兄弟生於 1251 年,當他書面叙述此事,大概已有 70 歲左右。當時大赦的故事,全意大利的人都知道,而且情節比他青時所聽到的更為曲折詳盡。

根據上面所說的,我們可以作一個結論說,那塊寶尊地全大赦的恩典,到 13 世紀最後的 25 年中,或根據法勃利亞諾的方濟兄弟所說的,到最後的 30 餘年當中,方才廣揚開去。倘用我們現代的看法,我們或許要說這大赦的恩典,是由於那塊寶尊地自 1212 年起到 1262 年止,做 50 週年紀念而來的。總之,這大赦的來歷,在 1277 年以前,完全沒有書面公開的證實,一開始就有人反對。阿列佐的本篤兄弟,雷義愛兄弟,雅各伯卡波利及柴爾法義等都是如此說法。方濟會嚴格遵守會規的一派當中,有個主要人物名奧利維的伯多祿( Peter John Olivi ),生於 1248 年,卒於 1298 年;他密切注意這個大赦事件的發展。他寫了一本小冊子,可惜沒有寫年月日,目的在於論證這大赦恩典的存在。先談理論部份,後述歷史部份,誰知歷史部份到現在也竟不幸而遺失了。

根據沙林賓尼( Salimbene of Adam )所編的年史,我們知道方濟派遣阿列佐的本篤兄弟率領幹部人員到近東去傳教。他在耶路撒冷聖城准許國王若望勃連內( Jean of Brienne )進方濟會。阿列佐的若望( John of Arezzo ),是本篤兄弟同時代的人,於 1302 年給本篤兄弟寫的傳記,說他於 1242 年已經死了。但是根據別的文件,證明他在 1268 年還活著,迨至 1277 年,他才為這全大赦問題來作證。

阿列佐的若望,把本篤兄弟寫作為一個傳奇的人物,他的行實是神出鬼沒的。除了本篤兄弟自己說出來以外,不會有人知道他的奇行異事。比如他有一次在近東傳教,被有一條口似火盆的龍,從空中飛到巴比倫城,去朝拜先知達尼爾的墳墓。還有一次,一朵青雲把他飛騰到天堂裡去,和先知哈諾客及厄利亞談話,蒙他們的降褔,並和他們交換和平的親吻。誰也不能否認這樣記述,頗有點兒近東的意味,本篤兄弟的大半生涯也正在近東消磨的。所以他在 1277 年的書面作證,如果我們不像季爾雪那樣乾脆地說他是揑造的話,至少我們對於他好誇張的性情,委實不敢苟同,不敢過於信任。

第一個證人給我們的印象不十分良好,現在我們考查第二個證人,就是阿列佐的雷義愛。雷義愛於 1258 年為方濟會的小兄弟,所以很可能認識馬兄弟,但是我們對於馬兄弟擅敢提出一個疑問麼?馬兄弟約於 1280 年去世的,就是馬兄弟所說的一定靠得住,永遠不至於弄錯的嗎?他或許日長時久,於不知不覺間,會把好些虛構的東西,牽強附會到方濟的回憶錄上去,或勉強湊合到前輩兄弟們的傳說上去,亦未可知。他們所傳說下來的,每每使人難以置信。譬如岡勒敖非達兄弟( Conrad of Offida ),根據良兄弟的傳說,談方濟的故事,頗多奇特的地方,往往不易令人相信。

倘要考查 13 世紀末葉所盛傳,關於那塊寶尊地全地全大赦特恩的來歷,只有一個可能的解釋,就是巴爾多里 (Francesco Bartholi) 在 1335 年所著,關於寶尊地大赦書第一章上,有一段很有意義的故事。當初很少有人注意到,我們現在把它特別照錄如下:

加斯戴洛的胡格斯( Hugues of Castello )兄弟說,他聽到亞西西的若望( John of Assisi )及莫里哥( Morico the Short )兄弟談起,有一個鄉下人,住在那塊寶尊地天神之后堂很近。他很久在夜裡聽到天神們在堂裡唱歌,他就把事去報告給本堂神父聽,本堂神父是亞西西城馬尚哥利( Mazancolli )族出生的。他勸告神父說:「為甚麼你不去找方濟,叫他到這裡來呢?他和他兄弟們住在曲河( Rivo Torto )。」

神父就聽他的勸告去找方濟。方濟到了那塊寶尊地,便看到一個奇異的景象:在夜間,正當他睡著的時候,他看到基督,和他的母親瑪利亞,站在他床舖的旁邊。方濟問他們說:「你們是誰?」
耶穌回答他說:「我是基督,這位和我一塊兒的,就是我的母親。」
方濟繼續問他們說:「你們從甚麼地方來?」
耶穌回答他說:「我們從聖地來!」
方濟繼續問他們說:「他們為甚麼到這裡來呢?」
耶穌回答他說:「我到這裡來,特地為祝聖這塊寶尊地,好把這塊地奉獻給我的母親瑪利亞!」
這樣談話過以後,他們就不見了。方濟很興奮地起來,歡天喜地對自己說:「我不願意再離開這裡了!好吧,把我的小兄弟們引導到這裡來吧!」

這故事我想巴爾多里一定沒有揑造出來,意思非常明白,描寫得深入淺出,比當初任何傳說來得簡單明瞭。它的精義是說:聖地到了有一個時候,可以視作為已經喪失了的。天主教教友們在聖地最後的一個據點,就是亞克肋( St. Jean d'Acre )於 1291 年也淪陷了。從那個時候起,朝拜聖地全大赦的特恩,也從聖地移歸於那塊寶尊地了。就在這寶尊地到朝拜天神之后聖母堂,可以獲得全大赦。我們知道教宗把分送這特恩的權,已交給方濟的小兄弟們。

這樣說法或許有人也覺得勉強得很,然而此外也找不到一個比較圓滿的解答。而且巴爾多里把方濟奇見的故事,在他那本書上特地於卷首表達出來,使我們一讀便可以明瞭這特赦的來歷。那塊寶尊地方雖小、地皮雖零碎,畢竟代替了偌大的聖地,這樣代替法間接也可以使我們明暸全大赦真正的來歷。到了 1289 年在教宗尼各老四世恩准一個特赦的恩典給聖方濟墓的新大殿以後,那塊寶尊地的舊堂,當然要受到影響。朝聖的群眾,也難免要有棄舊喜新的心理。於是謹守會規,恪遵會祖遺囑的小兄弟們,認為對於方濟所崇敬,所酷愛的天神之后堂,要有盛大的表示。表示這舊堂是方濟會的首堂,朝拜這首堂如同朝拜耶路撒冷一樣,可以獲得全大赦。基爾雪看到,謹嚴派的兄弟們要把天神之后堂,相對於新建聖方濟墓的大殿,保持原有首要的地位。所以他們認為這樣想保持首要的動機,就是那寶尊地大赦唯一的來歷。我認為基爾雪這樣看法,實在也看得太簡單,太無意義!

從那塊寶尊地聯想到聖地,或許是當地有一種古老傳說的結果。根據那傳說,天神之后堂是從前四個朝聖人所建築的。建築的式樣是依照聖地,若撒法山谷聖母堂( Our Lady of the Valley of Josaphat or of the Angels )的式樣。聖母瑪利亞好像在聖地被人驅逐了出來,到了這裡天神之后堂,等於她第二個故鄉。薛兄弟也純粹用做詩的意境,把格朝奧( Greccio )當作新的白冷城。有人把方濟寫的會規的地點,即哥倫布泉( Fonte Colombo ),當作梅瑟頒發天主十誡的西奈山第二,並把方濟受五傷聖蹟的地點,即拉威納山( La verna )當作新的加爾瓦略山。比薩的巴爾多祿茂( Bartholomew of Pisa )曾把方濟與吾主耶穌相像的地方,一一比較對照起來。至於玫瑰鮮花的聖蹟,是 14 世紀初葉的傳說,於 1335 年始有書面的寫出。玫瑰花故事原寫在聖本篤的傳記中,恐是後人牽強附會到方濟的行實上去。方濟於 1222 年到蘇比亞閣( Subiaco )去瞻仰聖本篤的遺蹟,即撒格羅斯貝哥洞,就在洞外有個荊棘叢;聖本篤為克勝淫魔的攬擾,便赤身露體在荊叢中英勇地輪翻旋滾,翻滾得滿身皮破血流,遍體鱗傷不堪。據傳染此鮮血的荊棘叢,忽而變為滿開香花的玫瑰花樹。天主從此賞賜潔德給聖本篤,今後任何淫念不復稍起。在蘇比亞閣教宗額我略九世小聖堂的牆壁上,奧多 (Oddo of Aquasparta) 兄弟畫有方濟的像,和活人一樣的高,聽說也是在這次方濟去瞻仰聖本篤遺蹟時畫的。馬兄弟和良兄弟,很可能是和他一同去的。他們當時在聖本篤傳記上所得的印象,後來難免牽強附會到方濟的行實上去。何況蘇比亞閣很像加爾色里( Carceri )或格朝奧,我們相信方濟在那裡看到聖本篤隱修三年的環境所在,所獲得的感想一定非常深刻。

不拘人們如何說法,總之,那塊寶尊地天神之后聖母首堂,凡是於規定的日期內去好好朝拜的人,都可以獲得像朝拜聖地一樣的全大赦。這一點已於 1295 年以後,成為一個公開普遍的事實。當時方濟會的會總會長雷門戈弗萊地 (Raymond Gaufredi) ,正式公佈大赦條例。他為兄弟們要想獲得這全大赦的,訂了一個朝聖天神之后堂的規則,好教他們遵守。獲大赦的日期規定在 8 月 2 日 ,大概為記念聖堂曾經是在這一天被祝聖的。 8 月 1 日 是宗徒聖伯多祿的坐監紀念日,大赦的日期是從這宗徒坐監膽禮的晚上開始,到第二天,即 8 月 2 日 的晚上為止。方濟是最敬重宗徒聖伯多祿的。在這天做彌撒有一段經文說;「呵!主!天主!你曾從監獄裡救了伯多祿出來,使他不受任何苦難。我們也請你從我們罪惡的鎖鍊裡,同樣救拔我們出來!」從今以後,方濟的兄弟們,世世代代在他們那塊寶尊地的小聖堂裡,在這新的聖地上,根據上述的准許,向普世人分送與十字軍東征的大赦有同等效力的恩典。他們從懲戒罪惡的刑罰中,救拔了許多朝聖者的靈魂;這許多靈魂脫離了他們罪惡的鎖鍊以後,重新進到無罪的聖境,安享極樂的真福。

得到全大赦(免除一切罪過及罪罰)的方式:

在天神之后聖母堂,全年每天都可得到。
而在天神之后聖母堂以外的聖堂:
日期: 8 月 1 日 晚禱起至 8 月 2 日 止,天神之后聖母堂慶日內;
條件: 1. 在慶日的前後 8 天內,辦告解+領聖體+為教宗意向祈禱(天主經+聖母經+聖三光榮經); 2. 朝拜聖堂,天主經+信經; 3. 靈魂上完全無罪。

補遺

本書作者楊幹蓀後來自己更正說:

自從我這本書、聖五傷方濟的行實出版以後,關於那塊寶尊地首堂全大赦的問題已有新的發展。有一位方濟會士,名海利培爾霍爾匝弗爾( Heribert Holzapfel )博士(以後簡稱霍神父),於 1908 年在瓜拉基( Quaracchi )出版方濟會會史彙刊上,發表關於這問題的研究,論據確鑿,表示方濟確已獲得教宗何諾略三世,當面恩准那塊寶尊地首堂的全大赦。霍神父研究這問題的結果,認為無論在方濟的生前或在他死後半世紀之內,不特外間很少有人知道這全大赦特許的存在,即修會以內也少有人明白這專件的底細。正以其不公開,所以引起種種的懷疑。

他解釋當時這問題為何不公開的原因有好幾點。他說:第一是教宗自己對於這全大赦的特許認為關係太大,很少有先例可援,所以口頭雖答應了方濟,但是心裡未免覺著勉強得很。對於這一點,所有作傳記的人追溯全大赦的來歷,大都是眾口一詞的。第二是在教廷以內的樞機主教們對此堅決表示反對。第三是在各地的主教們,如亞西西、佛里紐、佩魯賈、庫比奧等處主教,亦同樣表示反對(見沙巴底的研究資料彙編( Collection d' Etudes )第二卷第 24 至 25 頁)。第四是方濟的天性,他是從來與人無爭的。根據他平時靈修的中心思想,他更是絕對服從神職班,處處以小小人看待自己,時時訓勉兄弟們要順從他人。樞機主教們既然那樣反對,他當然恭敬謙遜地表示俯首聽命,決不至於有絲毫反抗的痕跡,這是可以斷言的。何況這在其他類似的事件上也是如此的,這次並不是破天荒第一遭!全大赦的實施既受阻力,方濟既願安心忍受,然在他心靈的角落裡,難免發生劇烈的隱痛。如同對其他類似的事件一樣,他一定要和他忠實的同伴們暗中對此商討,到底這是一件極為可惜的事。這樣,在那寶尊地首堂的全大赦,雖確確實實獲得了羅馬教廷的特許,然亦只好看作為修會極機密的寶藏,不足為外人道,也不應向外宣傳;只能在深山獨修處,低聲談到寶藏的確實存在。

但這罈芬芳的遠年花彫,終有一天是要向普世人當眾公開的!從此歲月愈久,探悉這秘密消息的知心兄弟們也愈多。同時,因為反對的風聲愈緊,他們的信心也愈堅定。在這樣情況之下,原來知道其中機密的兄弟們,因年老力衰,需要最後有書面正式的證明,好使後起的忠實兄弟們知有所信守,而不至於日久湮沒。所以在 1277 年,才有這全大赦特許的證明文件發生出來。而我對於這歷史文件,因為不知其中的底細,誤認為是不可靠的。經過霍神父這樣一番的解釋以後,對於當初做傳記人們所以隻字不談這特赦問題的神秘性,可以恍然大悟。他把方濟服從精神職班的一點,更乘這個機會大書而特書,這是方濟真精神的所在。就是樞機主教們沒有道理的時候,方濟也照樣為了吾主耶穌的愛情,用無條件服從的方式,格外表示尊敬他們,愛護他們,這正是方濟的偉大處,也是霍神父所提論證最得力的一點。至於成德明鏡與真福方濟及友伴的行實兩部著作中,為何不說這問題,我當時雖認為這是無此全大赦特許的考證之一。然此論證根本不能成立,因為我現在回想這兩部著作約在 1318 年至 1322 年之間寫的,而這全大赦的特許早在這時期以前正式公開承認,所以根本不能算是上述論證之一。到了 13 世紀的後半期,在當地的主教中,大都因人事的變遷,反對特赦的主力已消失不存在;像亞西西城的主教公署已經由方濟會修士們所掌握,更無反對的可能性。